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富润”或“浙江富润”)近日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处以重罚。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广告代理流程,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的年报和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增金额合计超过7亿元。
此次造假行为涉及金额巨大,公司及相关高管均受到了严厉处罚。*ST富润被罚550万元,而时任董事长赵林中、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有归、常务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总经理付海鹏分别被罚250万元,时任董秘张玉兰和财务总监王燕则被罚70万元。上述人员同时还收到了警告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张玉兰和王燕提出了申辩,但浙江证监局并未采纳其理由。国内一家上市公司董秘透露,在财务造假案中,如果虚增或虚减利润达到一定比例,财务人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事件对*ST富润的股价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该公司股价已经历多轮连续跌停,跌破1元进入面值退市区间。截至5月17日收盘,股价为1.05元/股,总市值仅为5.33亿元。这一事件再次提醒了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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