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与赠与税:调节财富分配的“国际通行证”与民生定心丸

一、遗产税与赠与税:发达国家的“财富调节器”

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公布议案审议报告提及遗产和赠与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遗产税和赠与税并非我国独创,在发达国家已是较为成熟的税收制度,其核心目的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防止财富过度集中。

图片[1]_遗产税与赠与税:调节财富分配的“国际通行证”与民生定心丸_知途无界

(一)美国:总遗产税制精准打击顶级富豪

美国采用总遗产税制,将逝者名下所有资产(如房子、股票、存款等)打包计算总价,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先统一纳税,剩余部分再分配给继承人。今年美国遗产税起征点高达1390万美元,税率在18% – 40%之间。如此高的免征额使得该税种主要针对真正的顶级富豪,与中产阶层关系不大,精准实现了对超高净值人群财富的调节。

(二)日本:分遗产税制结合血缘差异化税率

日本采用分遗产税制,先将遗产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给各继承人,再根据每人分得的金额以及与逝者的关系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日本实行累进税率,最高可达55%,号称全球最高。不过,其起征点也不低,以继承父母遗产为例,基础免税额为3000万日元 + 600万日元×法定继承人数(按11月21日汇率1日元≈0.0453人民币,若继承人个数为1,基础免税额约163.08万元)。并且,税率以“血缘”做差异化分阶,亲缘越远,税率越高,体现了对亲属关系亲疏的考量。

(三)混合遗产税制与赠与税:多维度堵漏

部分国家采用混合遗产税制,结合前两种特点,先对遗产总额征一道税,再根据继承人分到的份额和亲疏关系征第二道税。赠与税与遗产税相辅相成,防止人活着时偷偷转移财产。美国的赠与税终身监控,与遗产税合并计算,1390万美元的遗产税免征额与赠与税共享额度,一生中超过年度免税额的大额礼物会累计消耗总免税额。一些国家还采取临终七年的回溯模式,查看去世前7年内是否有巨额赠与,重新计算遗产税,但之前交过的赠与税可抵扣,通过高税率和回溯机制堵死财富转移漏洞。

总体而言,发达国家的遗产税和赠与税核心目的并非针对普通百姓,而是聚焦于高收入、高财富阶层,以实现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

二、我国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调节分配与税制转型

(一)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我国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同样旨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防止财富过度集中,促进共同富裕。与发达国家的理念一致,普通家庭基本无需担忧,该税种主要针对财富阶层,以实现社会公平与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税收财政转型的关键一步

过去二十年,我国依靠土地财政,地方政府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大量财政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推动了城市化进程。然而,如今楼市下行,土拍遇冷,土地财政收入大幅下降。2021年我国土地财政收入约8.6万亿,2024年仅约4.8万亿,近乎腰斩,今年前10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约2.5万亿元,同比下降7.4%。靠卖地过日子难以为继,未来政府收入需更依赖税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是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税制体系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

三、税收财政精细化:民生保障与激励导向

即便遗产税和赠与税大概率针对财富阶层,但人们也担忧税收财政日益精细化会影响到普通人。此次议案审议报告释放了积极信号,在研究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的同时,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合理调节高收入。这一增一减的政策导向十分明确:“增”主要针对财富存量的调节,聚焦代际传承和资本利得;“减”则着眼于减轻劳动收入压力,鼓励勤劳奋斗和科技创新。这表明政策并非一味增加税收,而是在调节财富分配的同时,注重保障普通劳动者的利益,激励人们通过自身努力创造财富。

我国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是基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推动税制转型的合理举措,且政策制定充分考虑了普通家庭的利益,以“一增一减”的政策组合拳,引导社会形成靠努力改变命运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普通家庭无需过度恐慌,应将关注点放在自身努力与国家发展的良性互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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