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能否给亲人买药?医保局详解“家庭共济”政策

国家医保局近日对公众关注的医保“家庭共济”政策进行了详细回应。据其微信公号发文,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个体,在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其个人账户的资金确实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图片[1]_医保卡里的钱能否给亲人买药?医保局详解“家庭共济”政策_知途无界

然而,医保局也明确指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和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这意味着,家庭共济政策所“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这一原则并未改变。因此,虽然钱可以共济,但医保卡不能共用。

此外,医保局还强调,并非所有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具体而言,想要享受家庭共济政策的家庭成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父母、配偶、子女已经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已经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多地医保个人账户尚无法实现跨省市“共济”。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或子女与父母的参保地不一致,可能无法享受家庭共济政策。这一政策的具体执行和细节,还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规定进行了解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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